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

公告

江西碱业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

2018年0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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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

 

新干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9日裁定江西碱业有限公司(下称债务人或江碱公司)重整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,就相关公告如下:

一、债务人基本情况

(一)基本信息

江西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10日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60824677987257E,企业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,注册资本人民币22214.50万元,住所地为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金川中大道32号,法定代表人徐云华,经营范围为氯化铵、纯碱、芒硝生产、销售。股东为徐云华和徐云龙,持股比例分别为83%、17%。

江西碱业有限公司120万吨/年联碱项目是江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,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区内,总规划用地1715亩,预计总投资38.5亿元人民币,年产纯碱120万吨、氯化铵120万吨,项目共分二期建设。项目于2009年开始建设,因出资人自有资金不足,2013年起停工,至今未投产,经债权人申请于2017年12月21日进入破产程序。

(二)债务人资产、负债情况

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初步审计,债务人截止2017年12月21日,资产负债状况如下:(1)债务人账面总资产为293,317,444.49元,其中预付账款122,867,706.55元,存货16,915,000.00元,固定资产原值128,150,335.33元,无形资产22,961,998.33元。(2)债务人账面总负债为320,515,277.74元。股东权益为-27,197,833.25。截止公告之日,管理人已认定债权31402万元。

债务人的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,其固定资产主要是在建工程历史成本,根据审计情况固定资产原值约1.28亿元。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(总规划用地1715亩,已取得土地使用证448亩)、岩盐采矿权2.75平方公里(批复期限至2020年2月)、设计费用、以及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文件等。

具体详细的资产和负债情况,由意向投资人到实地踏查或向管理人进行了解。

二、重整方式

重整人支付投资对价后,重整人受让债务人的100%股权,由重整后的公司承继原债务人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,完成本项目的后续投资和经营。管理人根据重整人投资方案制作《重整计划》,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,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,按《重整计划》中偿债方案清偿债务。

三、招募方式

(一)报名条件

1、具有良好商誉,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,有能力完成年产120万吨联碱项目的后续全部投资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。

2、应当向管理人缴付1000万元报名保证金,于提交报名材料前缴入管理人账户(户名:江西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;开户银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行;银行账号:36050184065000000243)。

3、意向投资人无失信、犯罪记录。

4、接受由自然人或企业之间相互组成的联合体报名。

(二)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

1、重整投资报名书;

2、重整投资方案,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:

1)重整投资人投资与经营方案;

2)主要经营管理团队介绍;

3)资金来源与安排;

4)投资对价方案(投资对价不低于1.5亿元,在此基础上由投资人人根据债务人的无形资产价值自行预判和估值,重整投资对价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。对价方案应包括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,对价最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);

3、报名人为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印章)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载明受托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职务、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、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;报名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授权委托书;

4、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或个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、具有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文件(如有);

注意:报名人应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,印制一式十份,签名并加盖公章,密封提交。

(三)报名时间和地点

1、报名时间: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,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下午17点整,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应提供保证金缴款凭证。

2、报名地点: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,地址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号吉安商会大厦10楼。

(四)其他事项说明

1、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进行评审,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得分情况选定第一名为重整投资人,第二名为备用意向投资人,并予以公告。

2、确定重整投资人后,重整人于5日内向管理人缴纳2亿元重整保证金,并与管理人签订《重整投资协议》。如重整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重整保证金,管理人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,并决定选定第二名备用意向投资人为重整人。备用意向投资人也无法缴纳重整保证金的,管理人将视情况与其他报名人进行协商或者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。

3、重整人在缴纳重整保证金后,管理人于5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报名人的报名保证金。

4、任何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重整投资报名书及《重整投资方案》,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,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,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,否则视为违约,其保证金不予退还,以及因对本公告执行产生的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。

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,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。

四、管理人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张晓刚  杨龙生 电话:17707061951 13979694030

 址: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9号吉安商会大厦10楼

 编:343000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西碱业有限公司管理人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7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