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债权申报准备工作的
公 告
各债权人:
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22日依法裁定受理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,接下来的程序是进行债权申报,现将有关申报准备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债权申报需提供的材料
(一)主体资格及授权文件
1.债权人为公司/企业的,提交企业法人最新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、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或其他能够证明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;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;
2.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3.授权委托书(授权范围应明确);
4.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,受托人是律师的,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;
5.其他法律规定需要提交的文件。
(二)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
主要是债权债务发生、变更、终止的证明材料,包括:判决、裁定或仲裁裁决、合同、协议、付款凭证等。
注:各债权人事先要复印好申报债权所需材料;申报债权时,债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(法人债权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),管理人核对无误后,将原件退还给债权人。
(三)填写债权申报表格。
您可以到债权申报地点现场领取或 点此下载债权申报表格打印,填写前请认真阅读 《债权申报登记表填写规则及注意事项》,填写后交到申报债权地点受理工作人员手中。
二、申报债权的时间
申报时间定于2016年10月9日起至2016年12月22日止;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--12:00,下午14:00--17:30),法定休息日除外。
三、申报债权的地点
申报地点为吉安市六合盛世项目协调处理办事处(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168号1-2号门面)
联系人:张晓刚17707061951、杨龙生13979694030
固定电话:0796-7285118
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
2016年10月7日